致全县市场经营主体疫情防控告知书
全县市场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春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全力保障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个人防护。谨慎安排出行,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从业人员必须坚持戴口罩上岗,并督促提醒外来人员佩戴口罩。对于未戴口罩者,所有生产经营场所一律拒绝入内。
二,测温验码。要在经营场所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八闽健康码扫码标识,在对外的出入口安排工作人员对进入人员测温验码。发现体温异常,健康码非绿码的要及时上报。
三,消毒清洁。要认真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颁发的《各类防控技术指南》,认真做好环境消杀等工作,定期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四,索票溯源。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还要将追溯信息录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确保来源可溯,渠道合法。
五,严防聚集。要少串门,少集聚,少聚餐,不扎堆。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保持“一米线”安全的社交距离,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控制在50人以下,或制定可行的防控方案到所在乡镇政府备案后方可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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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bf唯一官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二零二一年一月八日
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泉州市商超,集贸市场新冠疫情防控导则的通知
近日,全国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突发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2021年春节将至,经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印发《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泉州市商超,集贸市场新冠疫情防控导则》,督促指导商超,集贸市场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本导则适用于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商超,集贸市场等的疫情防控。
一,相关经营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要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做好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区域,由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
二,在商超,集贸市场入口处,张贴健康码图识,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超,集贸市场。
三,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从业人员要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核酸筛查,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四,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五,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节日期间人流密集要增加消毒频次;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商超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集贸市场开办者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摊位经营者应当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1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六,工作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做好手卫生。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七,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商超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通过管控分流,减少高峰期场内顾客人数。
八,对不遵守以上要求,拒不履行防疫相关措施的商超和农贸市场,要给予告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有关部门采取停业整顿等措施。
(来源: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88bf唯一官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